全市各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單位及相關經營者: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價格秩序,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日照市液化石油氣瓶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現就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行為提醒如下:
一、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履行價格主體責任。
瓶裝液化石油氣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者應當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合理制定價格。各經營者要加強價格自律,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自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全面規范收費行為。
經營者必須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真實、清晰、全面、醒目公示瓶裝液化氣銷售價格、充裝規格、配送費等所有收費項目及標準,明確計價方式、服務范圍和適用條件。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更新公示內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嚴禁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嚴守合法經營底線。
嚴禁哄抬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囤積居奇、借機漲價;不得與其他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達成價格同盟,損害消費者利益;嚴禁價格欺詐,不得使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標價形式、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不得在供氣、配送、入戶安檢等環節強制用戶接受未事先明示的收費項目。
四、強化送氣環節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經營企業要切實加強對送氣工的安全培訓和價格合規培訓,強化責任落實。對送氣工違規收費行為,企業應當及時處理、主動退費。因送氣工違規收費引發的價格違法責任,由所屬經營企業依法承擔。
五、嚴格規范計量行為,恪守誠信經營準則。
各相關充裝經營單位應嚴格落實瓶裝液化石油氣計量主體責任,使用經強制檢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稱重計量器具,嚴禁篡改計量數據、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缺斤少兩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嚴格落實氣瓶安全主體責任,保障充裝環節安全。
各充裝單位必須嚴格落實氣瓶安全主體責任,核心要求包括:嚴格執行“一瓶一碼、掃碼限充”,并做好充裝前后檢查記錄;嚴禁違規充裝各類不安全氣瓶,包括非自有、未登記、應報廢、超期未檢、檢驗不合格、非法改裝、標志不清或存在損傷腐蝕的氣瓶;必須及時準確向“山東省特種設備充裝管理系統”上傳充裝數據,實現信息可追溯。
七、全面開展自查,強化執法監管。
自本提醒函發布之日起,請各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應進一步加強行為自律、落實主體責任,對照上述提醒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各區縣市場監管部門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規范、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嚴肅處理并通報給新聞媒體;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請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監督,若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快速受理、核查處置,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安全。
投訴電話:0633-8816085
工作郵箱:rzsgsjxxb@rz.shandong.cn
國家法定工作日辦公時間受理。
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來源:日照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