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日照市嵐山區某山茶業店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6年4月15日,嵐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日照市嵐山區某山茶業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采購茶葉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嵐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行政處罰。
(來源:日照市市場監管局)